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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跟朋友合夥開公司嗎?創業前你必須了解的開公司流程及股東協議書撰寫指南

想跟朋友合夥開公司嗎?創業前你必須了解的開公司流程及股東協議書撰寫指南

自己開公司當老闆,第一步是尋找資金來源,除了自掏腰包、銀行或私人貸款(參考文章:從借款契約書出發:一次搞懂消費借貸契約及使用借貸契約!)、或尋找天使投資人以外(參考文章:穿越投資契約的迷霧:輕鬆擬定專屬你的投資協議書),很多人會選擇與志同道合的朋友們共同出資開立公司。若在公司設立前沒有把各項細節講清楚,公司設立後可能無法避免股東間因為分紅比例、權責劃分、甚或經營理念不合選擇退股等狀況產生的各種糾紛。透過本文,想創業的你將會了解怎麼開公司,以及怎麼訂定股東協議書!

雖然開公司及合夥本質上都是集結一群人的資金或技術共同創業,但在法律上,公司及合夥的性質不同,公司股東以及合夥人要負擔的權利義務也都不一樣喔!那究竟該如何選擇要成立公司還是合夥呢?繼續看下去吧!

股東協議書與合夥契約的差異比較表

(一)法律名詞區辨

首先,需要分別確認幾個名詞:

  • 本篇文章所稱公司是指「股份有限公司」,股份有限公司由「股東」所組成,股東之間會簽署「股東協議書」。
  • 本篇文章所稱合夥是指民法的「合夥事業」,合夥由「合夥人」所組成,合夥人之間會簽署「合夥契約」。(參考文章:合夥契約書如何擬定?內容、簽約步驟、下載管道全收錄

(二)法人格有無 & 責任類型

公司及合夥差異最大的部分在於「法人格的有無」及「個人負擔的責任範圍」:

  • 股份有限公司具備獨立的法人格,對外得以公司本身作為權利義務主體。每個股東負擔「有限責任」,只需要在自己投資的財產範圍內承擔公司的債務,如果公司負債大於投資財產,也不用拿股東自己的錢出來還。
  • 合夥事業不具備獨立的法人格,由全體合夥人共同代表合夥事業。全體合夥人都負擔「無限責任」,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整個合夥事業的債務。

(三)經營彈性

  • 股份有限公司適用《公司法》,關於決議方法、股份轉讓、董事競業等等設有較多的限制,比較適合具備一定規模的事業。
  • 合夥事業不適用《公司法》,大部分的事項都依照合夥契約約定進行,在經營上比較具有彈性,適合剛起步的事業

二、創業開公司流程——不能不知道的 2 大登記!

(一)設立登記

我國對於公司的設立採取登記生效制度,雖然沒有核准的程序,但仍然須準備相關的文件,包含公司名稱、資本額、營業項目、設立地點、股東名冊及董事監察人等等重要資訊。建議於簽署股東協議書時就把這些必要資訊確認下來,避免等到登記時才發現股東間沒有共識而延宕登記時程。

(二)稅籍登記

除了公司的設立登記以外,還需要向國稅局申請「稅籍登記」,以供未來報繳營業稅之用。

三、股東協議書必備條款及內容

多個股東共同開公司,難免會有意見相左的狀況,這時若沒有任何相關的事前約定,很容易淪為各說各話,輕微的只是拆夥分家,嚴重的可能互告,不但兩邊都吃上官司,事業也做不成,投入的心血與成本都將付之一炬。

 

為了有效減少未來爭端,簽訂一份具有法律效益的股東協議書是非常重要的。以下整理出幾個股東協議書必備條款,協助您檢視自己的股東協議書內容是否完備喔!

股東協議書必備條款及內容

(一)發行股份

首先有關公司的股份,包含確定公司之資本總額、是否採取無票面金額股、設立時發行之股份總數、普通股與特別股之股數等。

(二)出資比例

首先有關公司的股份,包含確定公司之資本總額、是否採取無票面金額股、設立時發行之股份總數、普通股與特別股之股數等。

(三)表決權 & 盈餘分配

股東的表決權及盈餘分配比例,原則上與出資比例及股權分配比例相同,然而因應公司的策略規劃,仍然有許多公司會對此部分做更細節的規劃及調整。由於表決權相關事項與公司股權結構及經營權息息相關,最容易發生爭議,在訂定股東協議書時若有任何疑問,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。

(四)股份轉讓限制

公司成立初期為了避免股東任意轉讓股份造成經營權不穩定,通常會在股東協議書中增加股份轉讓限制條款,常見的限制有:轉讓期間、對象,以及告知義務等。若有股東違反股份轉讓限制,相關的違約責任也可以事先在股東協議書中明確約定。

(五)董監事人選

除了上述有關股份及股東的條款之外,股東協議書中還需要決定是否設置董事會、由誰擔任董事長、監察人、總經理、或其他重要職務等等。

四、股東不想繼續合作了怎麼辦?股東退股機制怎麼訂?

公司設立後,可能因為股東個人原因、市場環境因素、或公司發展不如預期等,有股東不想繼續投資,這時候需要建立相應的股東退股機制,是股東協議書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之一。

(一)退場條件

股東退股對公司而言無疑是一大損失,所以在股東協議書中會對得以啟動退場機制的條件做限制,例如約定公司於特定期間內未公開發行時,股東才有權要求撤回資金。

(二)退場方式

至於收回資金的方式有很多種,例如:

1. 由指定之人以約定價格購買該股東的股份。

2. 通常由小股東行使的「隨賣權」:若有大股東想出售股份,小股東可以要求一併出售。

3. 通常由大股東行使的「領賣權」:若有大股東想出售股份,可以要求一併出售小股東的股份。

 

退場機制涉及股東經營權的策略安排,不同股東有不同的退場需求,建議您使用線上股東協議書生成器,幫助您生成專屬您的退場機制條款。

五、如何開始訂定股東協議書?Lawsnote DocPie 為你打造專屬股東協議書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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